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本文来源:广州创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创建时间:2018/3/26 15:51:21

为了鼓励更多科技型创新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入培育库,培育成熟再申报高企认定。

广东省科技厅出台最新鼓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政策

2015年开始首次实施:

1、首次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将获得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2、入库后每年根据研发、转化及经验情况,按适当比例给予财政奖励补贴!

 

申报条件如下 :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

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在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经营企业

尚未是高新技术企业 

1、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时间:近三年内获得的(以授权时间为准);

□获得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也可以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表现形式: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国家一、二类新药证书、中药保护品种、动植物新品种、农作物(林木)品种鉴定证书等;

□数量:1项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类新药,或其它6项(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版权…等)。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大专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5%以上

4、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比例,即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符合要求,不低于3%(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规模 (上年销售额)研发投入比例(近2年总额占比)

不低于3%,在广东省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60%

5、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广州创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31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