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进步)奖

本文来源:广州创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创建时间:2018/3/26 15:51:21

       科学技术奖是由广东省科技厅主管的项目,是对企业和个人最大的科技荣誉奖励,每年进行一次评审。科技进步奖分别有省级、市级、区级的级别,其中广东省科技进步奖是由科技厅组织评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每年有一个颁奖大会,是对全省科技突出企业和个人的表彰大会,这是非常重大的一个奖励。科技进步奖分别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除了证书外,还有对应的丰厚奖金。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基本要求:(参照2014年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一) 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省辖区内的单位研究开发、推广应用,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是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 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已授权的专利、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新药证书等,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作者的同意,并提交知情同意承诺函。

1.自然科学类项目(组别代码A)。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2012531日前发表),并要求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且每篇代表性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作为该项目的完成人。

2.技术发明类项目(组别代码B)。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2531日前已应用)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之一(当知识产权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

3.应用技术类项目(组别代码B)。要求出具由与项目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无直接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成果评价证明,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发明点的技术性评价性意见。

    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2531日前已应用);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2531日前已获得批准。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2531日前的整体工程验收报告。

(三)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推荐人选必须是在广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并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

(四) 推荐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五) 列入国家或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申报重点:

科技奖是一个非常重视形式审查的项目,对应申报要求提到的都必须一一符合条件才行。

 

每年申报一批,2015年预计申报时间:2015年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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