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

本文来源:广州创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创建时间:2018/3/26 15:51:21

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是广东省经信委为了发展本省的电子商务企业设立的项目,通过认定的企业将优先享受到经信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并推荐申请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

认定基本要求:

 (一)大宗商品现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钢铁、塑料等大宗商品(一般指生产资料)为主要交易对象的平台,要求平台年交易额超过10亿元;

(二)综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的商品、服务涉及行业比较广,主要服务于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平台。这类平台要求年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

(三)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特定行业、商品、服务(一种或一类)为交易对象,主要服务于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平台,这类平台要求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

(四)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传统企业自主建设运营,发展网络销售和采购业务,能实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好互动的电子商务平台(传统企业指具有实体销售网点,成立时只从事实体市场购销业务,且目前仍以实体市场购销业务为主的生产和流通企业)。要求平台年交易额超过500万元。

(五)移动电子商务平台。主要依托移动信息技术建设和经营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要求平台年交易额超过500万元。

(六)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电商”。借助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采购或销售业务的企业。企业年电子交易量超过500万元(年电子交易量=年电子采购额+年电子销售额),且企业年电子交易量占企业年交易量(年交易量=年采购额+年销售额)超过30%。

 

 申报不定期,具体要看当年广东省经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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